家長服務辦法
西雅圖華文學校自創校近六十年來至今,從學校理事、校長、教務、交通安全管理到比賽活動裁判,慶典活動場地布置等所有校務運作及家長會活動,皆是由家長以提供志工服務的方式,共襄盛舉,完成使命。 為了能繼續提供全校師生良好中華語文學習環境,讓學童快樂地學習,確保學校運作完善,給所有家長自主權來決定何時服務及項目,並且達到公平起見,所有註冊的家庭皆須遵守以下的家長服務辦法。

1. 學校每一家庭,每學年必須提供服務至少十小時; 並於註冊繳學雜費時,同時繳交US$200服務保證金。
2. 學年結束時,凡已完成最低服務時數要求(十小時)的家庭,本校財務組將於學期末以ZELLE或本校支票退還US$200服務保證金。學校並將以全校電子郵件公告,通知符合資格家長填寫退款方式表格。
3. 如學生在學年度開學第四週後退學或離校,家長仍須服務滿十小時才得退還服務保證金。
4. 凡已知完全不能服務之家庭,請在註冊時家長同意書上簽名,同意捐出所繳之服務保證金給學校。
5. 有關志願服務職務的分配及履行
1) 家長自行上網使用SignUp Genius網路表格,查詢現有的學校服務項目,並簽選登記志願服務項目和時段。
2) 志願服務項目SignUp Genius網路表格將於下學年開學前一週開放登記下學年服務職位,所有服務職位及時段的登記採先到先得的方式。
3) 在SignUp Genius網路表格開放期間,家長可上網自行更改或要求與其他家長對調所圈選登記並簽選登記志願服務項目和時段。
4) 服務結束由服務組長或活動主辦人當日簽退後,才算完成所簽選的服務時數。如您已達成10小時服務時數,不可為其他家長進行志工服務以累積時數。本校不允許已完成服務時數的家庭為其他家庭代為累積志工時數。
5) 家長需自行管理各自志工服務時數,如需查詢家長們可以透過電子郵件向服務組詢問累積的服務時數(email to: )。
6) 登記參加或被指派服務的志工家長,若無法履行職務時,須於至少七天前事先安排其他家長替代並通知服務組長或活動主辦人。
7) 沒有事先通知服務組長或活動主辦人,無故缺席不履行登記或被指派服務職務者扣累積服務時數二小時。
8) 沒有事先通知服務組長或活動主辦人,就遲到早退者扣累積服務時數一小時。 9) 如果志工家長在實際完成服務時間之前簽退,當天的所有服務時數將被取消(例如,簽退時間為11:50,但實際離開時間為11:00)。
6. 服務時數不能累積到下學年度。
7. 若家長應老師要求,至孩子班上輪值;此類輪值時間並不能計入學校志工服務所需的十小時服務時數要求。
8. 如遇學校停課,SCS保留重新分配家長至其他志工工作或進行其他調整的權利。
9. 有關學校服務職務細節及時數,如有疑問請向服務組查詢:email to:

本辦法由理事會於一九九七年六月十日通過,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修正,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七日第二次修訂,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第三次修訂,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第四次修訂,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第五次修訂,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第六次修訂,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一日第七次修訂。